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委员会

第二次(通讯形式)会议纪要

 

根据《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排序分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2006年9月10日我们召开了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这次会议用通讯的形式,通报今年6月在深圳召开的中国运筹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的情况,介绍我们排序分会出席深圳会议部分委员的建议,研究2007年5月在宁波举办组合最优化研讨班暨学术交流会,并同意在2007年宁波会议期间召开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06年6月29日到7月2日中国运筹学会在深圳召开2006年学术年会。会议期间,召开了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中国运筹学会常务理事会通报深圳会议的筹备情况,讨论提高学会主办的两个刊物《运筹与管理》和《运筹学学报》的建议和意见,介绍科学出版社出版《运筹与管理科学丛书》的打算,还议论学科发展蓝皮书的工作等。总会对我们排序分会组织撰写排序学科蓝皮书的工作进行表扬。由我们分会各位委员提供材料完成的2003年到2005年排序(调度)学科在中国的发展的全文即将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今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分两次发表。我们会把全文的电子版发给大家的。此文的简写稿已经发表在《2006年中国科学技术蓝皮书》中。

中国运筹学会第二次理事会回顾2004年青岛第一次理事会来的工作进展,听取常务理事会关于提高学会出版物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各个工作委员会和分支机构的工作汇报,还讨论学会改革、筹备2008年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和申办2011年第19届IFORS会议等事宜。

我们排序分会有9名委员和资深委员(秦裕瑗、唐国春、张玉忠、张峰、陈秋双、李勇建、唐立新、邢文训、鲁习文)出席了深圳会议。深圳会议期间我们9名委员回顾去年在上海召开排序分会第六次代表会议暨学术交流会以来的情况,建议明年在宁波举办组合最优化研讨班暨学术交流会和召开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根据去年上海会议的决定,今后我们排序分会活动将与总会同步,都是四年换届和两年举办一次学术交流;但是不同年,举办的时间叉开。2004年总会换届,我们分会是2005年换届;今年总会在深圳举办学术年会,我们分会打算明年在宁波举办学术年会。经过商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运筹与控制科学研究所、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和清华大学方述诚讲席教授组于明年5月在宁波举办组合最优化研讨班暨学术交流会。经协商,明年的宁波会议将由两部分组成,前面部分邀请两位海外著名学者(李忠义和赵修利)和两位内地著名学者(韩继业和刘康生)做专题报告,后面部分举办学术年会,进行学术交流。具体会务由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负责。

我们打算明年宁波会议期间召开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排序分会委员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排序分会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排序分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规定委员不能到会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由其代行表决权,但不能连续两次委托他人参加。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讨论增补邢文训委员为分会委员会副主任,将落实在2009年召开第七次代表会议和换届等事宜。我们希望各位委员都能够出席会议。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过排序分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和中国运筹学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增补分会委员”。考虑到地区的代表性,我们打算邀请南京工业大学潘郁、西安交通大学何正文、常州工学院陈荣军等三位列席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经过讨论和批准,增补成为分会委员。我们希望各位委员继续推荐年轻有为的专家进入我们排序分会。

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运筹学会中从事排序学科工作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可以成为本分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因此,要成为本分会的会员只要申请成为中国运筹学会会员即可。”第十三条规定“本分会实行分会委员所在单位收取团体会费制度。在分会代表会议选举出新的排序分会委员会后,每位委员四年一次性交纳团体会费400元。”希望我们排序分会委员中还不是中国运筹学会的会员登录中国运筹学会的网页(http://www.orsc.org.cn),办理入会手续,也可以明年在宁波会议期间办理,请带好照片等。希望还没有交纳团体会费的委员也能够补缴。这次排序分会委员会第二次(通讯形式)会议还修改和编发了分会委员会通讯录。为了严格按照章程和工作条例办事,我们转发《中国运筹学会章程》和再次发出《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工作条例》。

 

                          中国运筹学会排序分会委员会

                                200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