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Hu Xiaodong 发布时间:2015-01-20 阅读量:19101

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运筹学会各分支机构、地方运筹学会: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4〕206号)、《中国工程院关于做好由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中工发〔2014〕143号),2015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上述两个通知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运筹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各分支机构、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及省级运筹学会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荐提名工作顺利开展。

凡是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各分支机构、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及省级运筹学会,均应严格按照《中国运筹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不得违反推选工作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未按照要求的推选工作无效。每个分支机构和地方运筹学会原则上推选不超过两位院士候选人;同时,应量力开展此项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暂不开展此项工作。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各分支机构和地方运筹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推荐(提名)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1.各推选单位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国科学院文件见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中国工程院文件见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

2.分支机构和地方运筹学会均不得接受以理事、常务理事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选。

3. 其他要求见《中国运筹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简表》(学会制定简表)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学会制定简表)纸质件16份,原件2份;

2.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6份,原件2份;

3.将1和2的电子版材料发至学会邮箱:orsc@amt.ac.cn.

(二)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9份,其中原件4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9份,其中原件4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3份;

(6)光盘2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下载、查询。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7)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2份。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2份,其中原件7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2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2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2014-12/31/20141231153314508522170_1.html)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2份。

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三)报送材料时间、方式和地点

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送至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邮编100190)。材料需完整报送,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中国运筹学会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