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筹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阅读量:26643

       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鼓励其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文件要求,中国运筹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遴选提名工作,向中国科协提名不超过2名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遴选条件:

  1. 从事运筹学研究的中国运筹学会会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4.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5.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6.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注意事项

  1.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被提名人选。
  2. 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 港澳地区候选人由中央港澳办统一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从其他渠道提名。每位候选人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

三、推荐渠道

学会将从以下推荐渠道所推荐的人选中遴选出学会所提名的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 学会常务理事:每位常务理事至多推荐2位人选。
  2. 学会专业分会:每个分会至多推荐1位人选。

四、遴选提名工作安排

  1. 2024年1月8日至3月8日,各推荐渠道向学会推荐人选。每位人选须得到2位学会常务理事推荐或者得到1个学会专业分会推荐,方能成为有效候选人。
  2. 有效候选人于2024年3月8日前(含)将填写完整的《中国运筹学会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word文件和签字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会奖励工作委员会邮箱awards@orsc.org.cn,逾期恕不受理。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3. 2024年3月9日至4月26日,学会组织成立遴选专家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择优确定不超过2名人选,作为“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学会的提名人选,上报中国科协。

五、联系方式

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

电话:010-82541190

 

附件:《中国运筹学会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